旌德县“三举措”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访问次数: 216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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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旌德县着力在“三定”规定执行、部门所属机构管理、清理规范借调行为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推动机构改革成果在“物理变化”基础上实现“化学反应”。

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机构管理。围绕突出主管部门对所属机构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主管部门党组织对所属机构党的工作的领导、落实所属机构规章制度三个重点,出台《旌德县县直机关所属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推进部门所属机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树立规矩意识,规范借调行为。严格规范借调行为是维护乡镇干部队伍稳定的重要抓手,也是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按照“谁借调谁负责、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旌德县全面清理清退未经批准借调人员34人,同时加大检查督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强化督促检查,违规问题立行立改。将机构编制督促检查作为落实机构改革的重要抓手,采取实地督查方式,对党政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梳理违规挂牌和设置内设机构等问题23起,通过督办,5个乡镇、6个县直部门共18起违规挂牌、5起擅自设置内设机构问题已整改到位。(旌德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