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拟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的监管

访问次数: 85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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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 7月2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幕,会议审议了《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稿》)。

  根据《草案修改稿》,我省将加强绿色建筑相关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的监管。

  加强绿色建筑相关知识的宣传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强化绿色建筑相关知识宣传,加强绿色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培训,有利于引导公众树立绿色发展意识,自觉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推动绿色建筑事业的发展,是必要的。

  《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绿色建筑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引导公众树立绿色发展意识,推动形成绿色生态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强绿色建筑领域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的监管

  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的监管,有利于保障公共绿色建筑节能功效的发挥,提升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空间和优化途径,全方位、持续性地实现公共建筑节能降耗,是必要的。

  《草案修改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公示工作,推行能耗实时监控,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一监管平台建设。

  进一步细化法律责任

  法制委员会研究认为,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行为予以明确界定,有利于保证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绿色建筑发展职责,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是必要的。

  《草案修改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未依法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详细规划未体现绿色建筑发展要求的,土地出让提供的规划条件中未按规定注明绿色建筑标准等级要求的;对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未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等级进行建设的;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记者 汪乔 实习生 张月)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