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阜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根据《转发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编办〔2015〕189号)及省委编办关于加强和创新事业单位监管的有关精神,开展市管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顺利完成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工作。
一是确定抽查对象。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0〕165号)要求,对二百余家未在2017年—2020年被抽查的事业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抽取了阜阳市国土价格管理处、阜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阜阳市动物疾病防疫与控制中心等11家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以便全面准确掌握事业单位业务开展和运行情况。
二是明确抽查内容。根据《阜阳市管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实施细则(试行)》(阜编办〔2019〕10号)的通知,将抽查内容细化为19个子项,并建立抽查内容清单,对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内容、履职情况、年度报告等相关资料归档情况等检查内容的评价标准进行全面细致的规定。同时,要求被抽查事业单位对照清单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
三是规范抽查方式。抽查采取实地核查方式进行,通过现场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资料、询问调查等途径对照抽查清单指标全面了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情况,如实记录核查存在问题,当场反馈并签字确认。通过对被抽查单位机构运行情况、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情况、遵守有关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等相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了对事业单位的监管,确保抽查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四是严格抽查程序。严格按照“告知—检查—反馈—整改”程序开展抽查工作,通过“线上”、“线下”和电话联系等方式向被抽查单位下达抽查通知书,告知抽查时间和抽查方式及程序。现场核查时,要求被抽查单位领导介绍本单位2020年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并现场填写公示信息核查情况记录表,详细记录实地核查发现的问题。对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向被核查单位反馈,要求及时整改,核查时填写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与被抽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确认。
五是取得抽查实效。在实地核查过程中,部分被抽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核查工作,有的在单位电子屏发布了实地核查通知,有的单位在网站上报道了我们开展实地核查的工作信息。通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增强了事业单位法人对公示信息的认识,促进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较好地开展业务活动。我们还征求了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管理及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及登记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