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委编办“四措并举”持续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访问次数: 871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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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委编办“四措并举”持续做好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加大职能优化力度,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后各单位职能运行情况开展了后续实地跟踪调研,切实做好调整优化。在2020年县委编委第一次会议上,专题汇报了《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运转及机构编制情况报告》,研究了26个单位的机构编制调整问题,最终确定了17项调整优化事项,理顺了改革后部门运行中存在的部分突出问题。

二是健全完善了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制机制,进一步调整公共卫生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等机构职能设置。创新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机构建设和工作力量配备,进一步完善了非公有制经济管理机构设置。

三是完成部分职责划转。将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县直党群机关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职责划转至县委组织部,将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划转至县农业农村局,在各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加挂党校牌子,进一步推进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整合,理顺执法和监管的关系,协助制定《惠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

(二)加大职能运行评估力度,持续推动部门高效履职

一是按照《惠民县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办法(试行)》要求,五年内对全县机关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估,2020年选取了党政机构改革后,职责变化较大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五个部门做为被评估对象,全面评估改革后机构实际运转情况。

二是2021年选取了与社会民生、疫情防控、应急保障联系紧密的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等六个部门作为被评估对象,持续推动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巩固党政机构改革成果。

三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县直部门职责履行等情况“回头看”的通知》,组织全县各相关部门开展职责履行等情况“回头看”工作,及时传达了省、市委编委关于开展职责履行等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思想,明确了“回头看”的目标任务,确定了“回头看”的实施范围,制定了“回头看”的方法步骤,全面梳理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以来部门职责履行等情况。

(三)加大流程再造力度,持续规范单位运行

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机构职能优化暨推动县直部门(单位)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工作的通知,推动形成内部深度融合、外部协同高效的部门职能运行体制,实现机构职能流程的再优化再塑造。

二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以及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适时组织政府部门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理顺职责分工,印发了《关于公布惠民县县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公布了30个政府部门的92条职责边界事项,制定了《惠民县县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明确了职责边界清单的动态调整程序。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

一是开展了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按上级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调研评估,对机构改革后部门“三定”规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

二是开展了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围绕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三个方面查清问题并整改。

三是开展了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全面掌握部门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履职尽责情况,对存在问题部门和单位督促整改,倒逼政府部门流程再造、高效履职。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