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委编办把握“四个点”强化“四个性”构建事业单位公益指标评价体系“湖州版”

访问次数: 2979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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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事业单位公益指标评价体系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浙江省湖州市委编办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为总目标和根本遵循,以公益性为核心,以标准化、数字化为路径方法,以教育领域为“试金石”,探索构建事业单位公益指标评价体系,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的规范性、科学性、简便性、实效性。湖州市委编办联合杭州简臻标准技术有限公司研究制定的《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规范 第1部分:教育》(标准编号:DB3305/T 192.12021)湖州市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填补了国内事业单位公益性衡量标准的空白。

一、把握“标准”这个切入点,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体系的规范性。在数字化改革的背景下,标准化是机构编制制度化、数字化的重要一环,通过在一定的范围内对现实或潜在的问题制订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湖州市紧抓“标准”这个切入点,建立规范的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地方标准体系。一是标准的“统一”特性,破解评价对象的差异问题。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本质属性,充分体现于公共服务、公共产品提供的全过程,但是从幼儿园到高校,从公办到民办,从城镇到农村,教育领域各类学校纵深长、覆盖宽,不同学段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运用标准的“统一”原理以及功能等效原则,充分提取各学段学校公益性的共同点,兼顾不同学段指标要求的差异性,用统一的口径、要求、制度,建立相互一致、相互适应、相互平衡的标准规范,客观真实的评价事业单位公益性,促进事业单位公益性偏差问题的纠正,使事业单位产品、服务、过程得到进一步规范提升。二是标准的“通用”特性,破解不同地域的平衡问题。事业单位提供公益服务,具有地域空间上的广阔性、受益对象上的大众性、行业领域宽泛性等特点,但是地市与地市、地市与区县、区县与区县,不同地域同一领域之间仍明显存在着不平衡。运用标准的“通用”原理,将不同地域相同领域的事业单位公益活动,通过多因素矛盾的综合平衡,构建统一的评价指标、评价程序、评价规则,用统一标准来科学评价同一领域的事业单位,形成同领域公益性的有效对比,最优化提升公益性评价的覆盖面。三是标准的“简便”特性,破解实施运用的推广问题。当前众多考核、评估、评价的指标种类繁多,各指标间的关系复杂,操作较为繁琐,不能直观地给出结果结论,缺乏可持续推广运用。运用标准的“简化”原理,将行业部门的定量指标、综合指标进行筛选提炼,剔除多余的、低效能的、可替换的环节,优先选取教育部门直接掌握或大数据可直接获取的数据指标,提炼形成普遍应用规则,运用标准化技术手段,建立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规范,使公益性评价规范整体构成更精简合理,评价更具操作性、推广性。

二、把握“公益”这个核心点,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指标的科学性。科学选取评价指标,是稳步推行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的关键核心。湖州市紧扣“公益”这个核心点,“全字诀”初步形成“保障公益、服务公益、效益公益”三个正向和“影响公益”一个负向的“3+1”评价维度的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指标体系。一是全过程构建评价维度。在多次调研听取市(区县)教育局以及学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从起点、过程、结果等角度,全过程构建3+1模式的评价维度。3为正向指标,即保障公益、服务公益、效益公益。“保障公益”主要体现党委政府对事业单位在人、财、物上的投入保障,反映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资源的现状,也为教育部门解决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提供决策依据;“服务公益”主要以服务为导向,体现事业单位为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提供的服务产品、服务质量,强化学校对学生教学、教师培养、校园建设实现公平、安全、高质、高效;“效益公益”主要体现事业单位服务作用于社会的服务成效、社会效益,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活力。同时将难以量化的数据指标,如党的领导、国家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红线底线”、纪律要求,作为反向指标建立评价维度“影响公益”,主要促进学校规范办学,强化学校社会责任、社会义务。二是全方位遴选评价指标。分类梳理13家学校样本数据(幼儿园2所、小学2所、公办中学3所、民办中学1所、职校2所、高校2所、特殊学校1所),分别罗列出与公益性相关的保障、服务、效益三方面92项指标。同时面向全市各学段391家学校(幼儿园)、市教育局8个相关职能处室、市(区县)13家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多次反复分析论证,由多到少、由繁到简,优先选取公益属性体现较强的、依据比较权威的、口径比较统一的、数据来源比较客观的作为二级评价指标,全方位构建“18+9”的评价指标体系,使评价指标更具权威性、统一性。四是全层级开展评价论证。全市范围内选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46家,按照标准附录A进行评价试评。试评样本包含12所幼儿园、14所小学、12所初中、8所高中,平均自评分为84.27分,其中公益性为五星级9所,占19.57%;四星级26所,占56.52%;三星级9所,占19.57%;二星级2所,占4.34%。试评结果总体呈正态分布,基本验证了评价指标体系的可行性。同时邀请业务管理、教育领域、标准行业、受评对象等各领域专家对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规范进行技术审查,使评价标准的口径、要求更具规范性、适用性。

三、把握“评价”这个关键点,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实施的简便性。依靠“整体智治”的“磁吸效应”,湖州市紧贴“评价”这个关键点,以“数字化”技术、思维、场景,重塑部门间有序联动,搭建易操作、易实施的公益指标评价体系。一是运用数字化技术实现数据获取简便性。传统模式开展公益性评价,凭借大量人力、时间不具有可持续性。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将《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规范 第1部分:教育》评价指标与教育部门各类年报数据相挂钩,同步嵌入公共数据平台,由教育部门按学年定期将指标数据归集到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做到“应归尽归”,建立易获取、易溯源的动态数据流,实现部门多跨协同、闭环管理。二是运用数字化思维探索评价分析简便性。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构建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分析模块,以公共数据平台直接采集的数据为主,结合学校(幼儿园)学年内获得的荣誉情况等,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探索建立易推广、易实施的综合评价分析机制,多维度客观呈现分析结果,推动事业单位查漏补缺、固强补弱,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优的公益服务。三是运用数字化场景探索结果运用简便性。综合应用评价结果,纳入“编治慧”典型应用场景,嵌入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平台,通过数字化研判,以场景形式映射易理解、易辨识的学校(幼儿园)公益性水平现状和动态变化情况,为党委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举办单位制定和实施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切实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把握“运用”这个落脚点,强化事业单位公益性评价标准的实效性。评价制度要具有生命力,离不开其结果运用。湖州市紧盯“运用”这个落脚点,充分发挥“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实现行业管理部门、举办单位、试点评价单位三者共赢,保障事业单位公益性服务效能的发挥。一是发挥“指挥棒”作用。联合行业管理部门将评价结果通报有关职能部门、区县党委政府,引导在举办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中转化运用,作为单位评先树优、干部选拔任用、岗位职级设置、财政预算管理、机构编制管理、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依据,推动事业单位各方面的绩效提升。二是发挥“风向标”作用。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问题综合分析研判机制,由“奖惩”向“增效”延伸,按照评价维度多角度、多层次剖析,综合分析问题的背景原因、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因素,研判公益性不足的原因,及时容错免责、纠错防错,为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水平提供支持保障。三是发挥“助推器”作用。适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事业单位公益性水平等级,强化压力传导,督促推进事业单位及时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确保靶心不偏、焦点不散,助推事业单位不断优化自身建设,强化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提升事业单位运行质效,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