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委编办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上做文章,奋力书写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合格答卷。
一、露锋起笔——宣学结合,加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注重“持续学习”。将《条例》学习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全体干部年度学习计划和干部年度自学计划,在机关内营造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采取知识竞赛、考试评估等方式巩固学习,引导办机关干部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住“关键少数”。积极安排《条例》进党校,派遣分管领导、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编印《条例》宣传手册500余份,发放至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扣好“有效时机”。编办全体干部化身“政策传声筒”,利用党史学习教育、调研评估、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等时机及时宣讲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有效,提升编制具体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中锋行笔——建章立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重新修订部门工作规则。以《条例》为标尺,参照省、市工作经验,修订《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明确县委编委和县委编办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会议制度等,进一步推进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规范部门日常管理制度。以《条例》准绳,梳理机构编制事项每个环节的基本权限、程序和要求,对《中共青田县委编办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作全面筛查,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县委编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管理制度》等制度,确保机构编制工作严格按程序开展。健全机构编制监督问责机制。建立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督查机制,完善机构编制审批与备案事项制,进一步把机构编制监督预防融入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内容,加强与纪委、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监督合力。
三、向上提笔——精准施策,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创新机构编制资源管理。编制印发《青田县事业单位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有效破解编制总量控制与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探索建立基层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县级事业机构三个编制“周转池”,拓展编制使用范围,增强部门间编制使用调剂弹性空间。持续规范编外用工管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工作,将全县各部门、乡镇(街道)编外用工的人员基本信息全数汇总分析,实行动态管理,严控新增编外用工、超限额聘任编外用工,真正做到精准管理。在编外用工规范使用基础上,重新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办理环节,确保编外用工人员的进出、使用规范有序。
四、回锋收笔——跟踪问效,增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面向机关内部。围绕学习宣传情况、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情况、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执行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等六方面开展《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专项督查,查缺补漏,持续增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面向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将《条例》学习和贯彻落实情况相关指标添加到机构编制评估和跟踪问效指标中,安排督查小组,对部门、乡镇(街道)按照单位自查、实地督查的程序开展监督检查,纠正职责履行偏差,进一步推动《条例》有效落实。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