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委编办多措并举开展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访问次数: 8628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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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及配套配套法规制度,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委编办坚持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作为改进机构编制管理、巩固各项改革成效的重要手段,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建立全方位的政策宣传方式。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党内法规。以主题党日、编办讲堂为载体通过主要领导领学、交流研讨等方式反复琢磨学。同时,将学习与当前进行的“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列入全办干部素质提升的重要内容。二是充分利用各部门(单位)电子显示屏和网络平台宣传《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在LED电子显示屏播放,并在布尔津县“零距离”上刊发《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内容使各部门(单位)了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知晓领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相关法律法规,促使各部门牢固树立机构编制法定化意识,全面参与机构编制监督。三是将《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条例》、《办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建立多角度的监督审核方式。一是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着力抓好法规建设。印发《中共布尔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布尔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凡涉及机构设立、撤销或合并、机构规格和职责调整、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变动等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按照审批权限程序执行,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二是建立联动机制,提升机构编制违规预警水平。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为基础,制定了《布尔津县机构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源头加强对部门单位申报机构编制业务的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嵌入到业务办理和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坚决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建立实名制系统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开展机构编制季报、年报与不定期的自查相结合,实现从“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全面准确掌握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变化情况,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切实依据。

强化多维度刚性约束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检查督导,对违反《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告诫、提出问责等措施,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坚决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特别是对机构改革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设置机构和配置人员的,对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拒不改正的,将问题作为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加大违对规违纪行为惩处力度,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