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委编办牢记“三要”,学习贯彻《绩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

访问次数: 361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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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严肃人事管理纪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2021年10月21日县委编委会研究审议通过《绩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并印发至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县委编办第一时间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贯彻《绩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会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绩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制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程序,科学合理配置人才资源,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人员交流、调配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有利于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提高队伍素质和交流调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机构编制、人员结构、任职回避、职数限额等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保证人员交流调配工作严肃、健康、有序进行。

三是要严守纪律,以身作则。县委编办作为县委编委的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更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协调配合长效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交流调配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配手续。(胡晓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