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委编办在街道综合执法改革中,重点围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权责分割、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通过“四转变”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开创规范协调、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新局面。
一、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单一作战”向“系统作战”转变。按照郑州市委、市政府对金水区“中优”的城市功能布局,对标国内一线城区,结合金水实际,将辖区17家街道划分为城区和涉农两类,构建具有金水特色、符合金水实际的“8+2”基层组织构架;整合各部门分散的执法队伍,组建统一的综合执法机构“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执法平台,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权等工作,为加快推进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做好顶层设计,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下放执法权限,推动“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转变。街道改革以来,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依法下放的原则,结合金水实际,参照省赋予经济发达镇18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及金水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梳理出的街道“四级四同”权责事项目录,按照“能下放、能承接、急需用”且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的标准,分批次精准下放赋权事项,确定首批赋权事项9项,医保社保37事项,车驾管、残联等职能部门审批事项9项,使街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由原有60项增加至115项,完善“一门、一窗、一站、一网”审批模式,实现集中执法,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三、理顺职责关系,推动“模糊不清”向“权责清晰”转变。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综合考虑权力行使频次、基层管理特点和承接能力等因素,推动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制定区级职能部门、街道权责清单,街道职责准入清单,执法事项清单,定期更新和调整责任清单,明确执法范围和内容,厘清监管与执法的关系,明确街道与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合理界定执法事项,避免多头交叉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制定相关原则,明确下沉人员范围、条件等事项,加大下沉人员执法培训力度,充分挖掘区直机关人力资源潜力,选派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优秀人员到街道工作,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四、整合信息资源,推动“分散繁琐”向“统一优化”转变。为打通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城市管理、社保医保、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各类信息系统,各街道统一设置智慧自助服务专区,配备市场监管、警务、政务、社保智能化设备,打造智能终端“赋权”,实现7乘21基层服务事项自助服务,可自助办理无犯罪证明、临时身份证件、社保权益单、公积金、住房保障、青年人才补贴、税务等民生领域高频事项,进一步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