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京市秦淮区委编办持续深化基层“三整合”改革,为解决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力量不足、监管缺位、执法断层等现实问题,整改达标“三合一”场所2515处,整治居民住宅楼道2万余处,整改电动车充电隐患3万处,全区社会面火灾起数压降15.3%,呼应了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
一、重塑组织架构,优化执法职能体系。一是健全区街两级机构。区级层面,建立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区消防救援大队设立委员会办公室,抽调消防、应急、公安等部门人员组建专班,加强监督指导、组织调度;区委、区政府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研究辖区内消防安全监管重大问题。街道层面,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主要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驻地派出所和街道相关人员担任委员。二是强化智慧指挥调度。推广“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新模式,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将消防工作纳入一体化指挥平台,汇总分析2万余处“九小场所”等监管信息,指挥调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实现隐患发现、督促整改、回头看的监管闭环。三是夯实网格治理基础。依托“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吸纳小区物业、微型消防站等各类力量,专、兼职消防网格员分工配合,构建起基层火灾防控机制、“吹哨”协同机制。
二、厘清职责清单,规范执法运行机制。一是细化职责清单。制定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清单,明晰消防安全责任,区级部门、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共计180条。专业监管责任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派出所分别负责检查二级、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行业监管责任由区教育、文旅、民政等部门根据职责和管理对象,将消防安全融入行业监管,加强日常管理、检查督办;属地监管责任由街道组织对辖区内的单位、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加强隐患自查自改。二是明确执法清单。按照“下得去、接得住、用得好”的原则,制定《街道消防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将基层常见易发、隐患较大的,如消防安全疏散、灭火器材管理、“三合一”场所整改等,共计19项行政处罚事项委托给街道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同时,还明确街道对19种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检查。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街道的消防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和指导,依法承担法律后果。三是规范执法流程。采取委托的方式赋权街道开展消防监督执法。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街道的消防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和指导,依法承担法律后果。街道开展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并经区消防救援大队培训合格后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对限期整改的及时复查。属于委托执法行政处罚权限内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统筹资源配置,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充实专业监管队伍。核增消防特勤员额,包含行业监管等,各类消防监管人员近600人;同时将40余名消防特勤人员和车辆派驻到街道,接受街道统一调度指挥,开展所辖区域消防安全等监督执法和救援工作。消防特勤人员受消防救援机构和街道双重管理,训练、业务考核等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日常管理由街道负责。二是配强消防执法队伍。市消防救援支队向秦淮区下沉执法力量,全区现有消防专业执法资格人员49名。每个街道选配至少2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有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作为消防行政执法人员。街道优先选择新录用的公务员,补充到消防监管岗位。对于长期工作在消防安全监管一线、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晋升上予以优先考虑。三是联建应急救援队伍。以区消防救援大队为重要骨干力量组建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与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动,定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常态化做好应急救援联合演练;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为基础组建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探索通过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上岗制度、自主聘请消防专业服务力量等方式,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