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强化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按照省市部署,依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要求,绩溪县委编办抓好“四项举措”落实,圆满完成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印发工作方案。绩溪县委编办将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作为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及时印发抽查工作通知,明确抽查对象、方式、时间、内容及步骤等要求,向被抽查的事业单位下发抽查通知书。专门成立抽查工作小组,抓实责任落实,保证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随机原则,控制抽查比例。采用“双随机”和管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为依托,从全县已登记的107年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抽取5家事业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检查工作。
三、落实抽查标准,注重细化环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坚持有据可依、标准分明、简明适用的原则,建立抽查事业单位基本信息目录、实地核查记录单及工作意见反馈表,对事业单位名称、经费来源、举办单位、印章和法人证书登记、财务管理、年度报告公示及履职等八大方面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
四、公示抽查结果,注重核查整改。检查完成后,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结果,对有问题的被核查单位,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开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有效发挥事中事后监管的作用,有力地促进绩溪县事业单位规范履职和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效能。(汪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