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访问次数: 63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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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在合肥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安徽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安徽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通过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其他。
  会议时间如需调整,授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