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围绕“四个聚焦” 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

访问次数: 1679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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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池州市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面统筹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优化部门机构职能等重点工作,以强劲的“组合拳”打好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攻坚战,着力催生改革的“化学反应”。

一是聚焦重点改革。稳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建立“六办四中心”机构设置模式。进一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服务权限,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基层管理服务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经济发达镇,梳理经济发达镇赋权参考目录共155项,其中行政权力135项、公共服务20项。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结合市司法局机构编制现状和综合评估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相关岗位设置、实际工作需求等有关情况,积极稳妥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涉及的职责整合、机构设置等相关工作。

二是聚焦中心工作。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工作力量,切实帮助相关部门解决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部门高效履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讲话精神,设立市生态环境有关机构,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断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使机构编制资源向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倾斜、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倾斜、向基本民生服务保障倾斜、向基层一线倾斜,从市本级划转行政编制2名至贵池区基层市场监管所,加强基层力量建设。围绕经济发展、“双招双引”等主责主业,设立安徽中韩(池州)国际合作半导体产业园管理服务中心、市招商服务中心等机构,为全市“双招双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机构编制保障。

三是聚焦职能优化。聚焦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本着科学、精简、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完善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有关内设机构,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责履行更加顺畅。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原则,统筹设置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工作,将节能监察职责由市经信局调整至市发改委,助推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四是聚焦园区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发区体制机制调整、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围绕“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重塑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管理机构职能定位,聚焦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调整优化内部管理架构,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坚持“以整促合、以优促强”原则,针对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过多、机构职能定位不清等问题,推动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撤销青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镇工业园和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台工业园管委会。全面完成副厅级机构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三定”调整工作,进一步理顺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各方职责关系,促进管委会瘦身强体、回归本位,发挥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功能优势,激发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