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推进基层机构职能体系重塑 助力乡村振兴行稳致远

访问次数: 370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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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围绕中央、省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基层机构职能体系重塑,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效保障。

一是优化调整机构设置。根据中央、省委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市县乡村振兴局重组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设立市乡村振兴数据信息监测机构,切实增强乡村振兴工作力量。积极顺应农业农村发展新变化、新要求,优化市委农村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设置,进一步强化党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

二是筑牢基层工作基础。以乡镇机构改革为抓手,精简机构,实现工作流程再造,突出乡镇服务群众、抓好农村发展等主要工作,统一设置社会事务办公室(中心)、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中心)等机构,并明确所属机构、派驻机构全部纳入平台统筹管理运行,切实推进乡镇机构扁平化建设。

三是强化人员编制保障。坚持中心下移、力量下沉、调剂,增加乡镇事业编制。推行派驻机构人员“县属乡管乡用”,将畜牧兽医站、水利站等派出机构从“部门管理”转变为“属地管理”。结合乡镇用人特点,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推动乡镇干部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提升,有效解决乡镇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为实施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力量保障。

四是助推基层赋权提效。以拓展权责清单应用场景为切入口,出台《县乡属地管理事项职责清单指导目录》,深化《乡镇(街道)权责清单》《乡镇(街道)配合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就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执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等事项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边界。立足基层所需,组织开展乡镇街道赋权需求清单梳理工作,为依法依规做好基层赋权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