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强化编制保障和制度服务不断提升人力资源调配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访问次数: 195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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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宣城市委编办聚焦打造“皖南区域人才高地”战略定位,在畅通市外人才招引通道、优化市内遴选(选聘)程序、盘活存量编制资源上持续发力,积极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修订出台“三个办法”,并于2022年4月印发实施。

一是突出“内优外引”,修订《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为加大对本籍人才的招引,满足新时代人才需求,在2020年3月实施的《调动办法》基础上,针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年龄结构和性别比例现状,新增3条关于市外在编在岗人员调入市直的规定和程序,联动市直人才专项编制保障推进招才引智,面向五湖四海招纳高层次、“双一流”人才,更好的服务人才、留才引才。同时,针对近年来政法机关向党政群机关人员交流少,人员趋向固化的新形势,放宽政法机关人员调入党政群机关的条件,简化调动程序。

二是突出“严选优育”,修订实施《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选聘)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组部新修订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要求,在2018年3月实施的《遴选办法》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完善。将考察形式由等额改为差额,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范围,并根据岗位职数的不同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参加遴选(选聘)的人员从严从优选拔,首先压实“报考第一关”单位把关责任,其次对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道德修养等提出“硬性指标”,并对“开除党籍、失信惩戒、新提拔人员”设置报考“刚性限制”,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选聘)的范围、条件、形式,促进市内选才科学、合理、规范。

三是突出“畅通盘活”,出台《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专项编制管理使用办法》。加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和专题调研,在掌握全市人才队伍现状和人才需求重点基础上,着眼解决市直满编超编单位用编实际矛盾,坚持“动态+调整”的思路,从市直事业编制总量范围内调剂100名专项编制,设立市直人才引进事业编制专户,实行总量控制、单列管理、动态调整、循环使用,专门用于保障市直人才引进编制需求,着力破解人才引进、流动的编制“超编瓶颈”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