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统筹推进开发区管理改革创新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访问次数: 295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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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合肥市认真贯彻上级改革要求,以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促进创新发展为契机,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打破束缚开发区发展的“条条框框”,有效激发了开发区改革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

    重塑布局结构,实现“瘦身健体”。一是加强管理机构区域统筹。全面梳理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功能园区现状,充分考虑数量规模、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环境容量等因素,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科学制定清理规范方案,对“小散弱”开发区管理机构进行重塑性整合精简,推动优化开发区行政资源配置。经整合规范,全市开发区管理机构精减比例达30%。二是科学规范机构设置。探索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最大限度精简优化开发区内设机构,在规定限额内,结合开发区原有机构设置和工作实际,归并精简综合事务机构,扩大开放发展类、经济服务类职能机构比例,解决机构臃肿、分工过细问题。改革后,平均每家开发区内设机构减少4-5个,实现了机构精干和扁平管理。三是统筹开展“一区多园”建设。以国家级开发区或发展水平高的省级开发区为主体,统一管理和协调区域内或相邻相近的园区,推动以大带小、一区多园、布局优化,实现资源统筹协调、产业互补联动,形成大开发区格局。比如,合肥经开区构建融合空港片区和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经开区块统筹发展的新格局,充分发挥自贸区、开发区等多个国家战略及其优惠政策叠加优势;合肥高新区发挥“创新发展核”功效,通过合作共建园区,辐射带动合肥市及周边地区,形成有效的创新聚集和创新扩散效应。

    聚焦主责主业,实现“轻装上阵”。一是明确功能定位。紧扣开发区职能定位,科学制定“三定”规定,明确开发区管理机构主责主业,着力强化经济发展、投资服务等职能。赋予开发区内设机构设置自主权,开发区可结合各自功能定位、发展阶段、主导产业等,在限额内统筹设置体现发展特色的机构。二是理顺职责关系。合理确定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与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职责边界,理顺开发区“内外之间”“条块之间”职责关系。建立健全市属开发区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结合市属开发区现有权力事项,编制《合肥市属开发区权责清单指导目录》,进一步统一规范开发区权责清单,推动把该管的管好,不该管的放活。三是推行“管”“运”分离。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探索推进“管委会+公司”管理体制,“管委会”承担园区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等行政管理职能,“公司”承担园区的融资开发、项目管理、招商引资等职能,形成市场主导、政府支持、高效运转的管理运营体制,使开发区能够聚焦经济发展的主责主业,不断增强创新活力、赢得竞争优势。

    完善管理模式,实现“动能激发”。一是扩大管理权限。树立“全周期管理理念”,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将开发区需要且有承接能力的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一律全链条下放并实行清单管理,赋予其更大的自主发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创新管理权限。2021年,赋予开发区市级行政权力事项21项,确保开发区管理机构有充分的权限统筹管理、协调发展。二是创新人员管理。探索符合开发区工作特点的人员管理方式,建立全员聘用制度,实行员额制管理,促进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充分发挥人事管理杠杆激励作用,根据开发区用人规模总量,按比例核定一定数量的管理岗位,进一步盘活现有人力资源,激励更多“精兵强将”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积极适应开发区不同发展阶段实际需要,从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加强对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正向引导,通过对开发区改革发展情况、履职和人员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指导和调研评估,适时调整优化开发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实现科学化管理,激发发展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