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部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伦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沈强主持,省政府副省长何树山出席并代表省政府作表态讲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白金明等参加。
会议强调,长江保护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确定的重大立法项目,也是我国首部全流域专门法,为保护长江明确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总基调,开出了抓紧修复、重在修复的法治药方,标志着长江流域进入了依法治江、依法护江的新阶段。执法检查组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了解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等相关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深入了解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绿色发展等制度措施的贯彻实施情况,深入了解相关规划指标目标、实施标准等配套规定的制定修改情况,深入了解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提出管用务实的解决方案,推动制度规定落地落实,确保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实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会议听取了省政府相关部门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情况的汇报。执法检查组将分赴滁州、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5市实地检查,并委托合肥、六安、宣城、池州4市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检查。(记者 范孝东)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