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县“三点”发力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访问次数: 264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9-19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旌德县委编办集中“三点”发力,在全市率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机构编制调整工作,确保改革方案落实落地。

    一是提高站位,把准改革的要点。认真学习中央、省市行政复议改革实施意见,准确把握上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行政复议制度作出的重大谋划部署和改革要求,深刻领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深入钻研县本级行政复议改革实施方案,准确把握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奠定改革理论基础,理清工作思路,为改革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调查摸底,把握改革的难点。高度重视,县委编办主要领导亲自抓,及时主动与县司法局沟通衔接;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细致开展调研摸底工作,梳理有关部门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近三年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类型和数量,以及接待来访任务情况,排查梳理可能面临的堵点、难点问题,作出科学评估,提出精准对策,及时向县委编委主要领导报告改革推进情况。

    三是因地制宜,落实改革的重点。根据改革方案要求,整合行政复议职责,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税务外,全县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县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按照行政复议职责与应诉职责分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职责与监督管理职责分离的原则,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撤销司法局内设机构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单独设立行政复议股,在合法性审查股加挂行政应诉股牌子,将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挂牌的法律援助股单独设置,健全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构;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探索创新“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的资源配置模式,从全县总编制内调剂少量事业编制核增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的辅助性事务,及时充实行政复议员与办案辅助人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提供机构编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