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委编办开办资金事项及时变更助力摸清事业单位“家底”

访问次数: 2450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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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摸清事业单位“家底”,为编制部门预算和建设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基础。太湖县委编办扎实开展登记工作,及时变更开办资金事项,为摸清事业单位“家底”助力,更快更好地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宣传。太湖县委编办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精心组织实施,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办讲座等形式,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培训,提升变更开办资金事项的意识,事业单位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事业单位在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是专项督查。运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事业单位为抽查对象,到被抽查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督查,对开办资金需要变更的单位给与及时提醒,限定时间完成变更,并安排专人与该单位进行一对一指导,直至完成开办资金变更事项。

    三是严格审核。开办资金是举办单位授予事业单位法人自主使用、管理、处置的财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在审核需要变更开办资金事项的单位所提交的材料时进行严格把关,察看每一份材料的出处和产生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特别对单位资产情况、印章、签字备案情况的真实性进行重点审察,确保开办资金变更的正确与及时,更好地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