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档案的规范管理,定远县委编办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档案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切实提升机构编制档案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基础建设。设置独立综合档案室,实行对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配全电脑、打印机、扫描仪、档案柜、空调、窗帘、温湿度计、防虫药剂等必要的设备和用品,使档案室的硬件建设基本符合科学管理和八防(防火、防盗、防高温、防潮、防尘、防光、防鼠、防虫)要求,以便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机构编制档案资源。
二是细化档案管理。按照应存尽存原则收集梳理历年业务资料,按照年份、编号一一扫描备份,形成电子档案,确保年份、编号有序衔接、不留遗漏。坚持动态更新、及时补充,依据档案目录及时对有关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发生的变动进行调整,确保档案的科学性、严谨性。
三是严格制度执行。根据《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机关制定了档案保管、利用、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明确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纪律,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实行档案日常管理登记制度,查借阅档案、档案转进转出,件件有登记。督促各股室及时整理移交档案资料,防止档案资料遗失或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