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五机制”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访问次数: 15995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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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提升乡镇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深入推进全县“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格局改革,岳西县委、县政府以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突破口,印发《关于持续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乡镇治理效能。

    一、健全促进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鞭策机制。制定《委托乡镇执法考评评议和奖惩制度》,对委托行政执法成效进行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执法人员优先提拔晋升,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大队长,可挂任所在乡镇党委委员。对连续两年考核后两名乡镇执法大队长予以免职或降职使用。畅通乡镇间、乡镇与县直单位间交流渠道,表现优秀的乡镇执法大队长可直接交流到县直单位执法大队任职。

    二、健全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经费列入乡镇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县级财政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给予支持。各乡镇党委政府整合现有资源,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供集中办公场所面积均达90平方米以上,科学设置综合办公、文书档案、执法办案等3个以上功能区,为执法人员统一配备了制式服装、电脑、执法记录仪,每个执法大队配备执法车辆1-3辆,渔政用高清视频监控系统2套,无人机3架,其他执法装备若干台。

    三、健全县乡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乡镇人民政府与县直委托行政机关之间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会商制度,研究重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县乡间有关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推进重大案件联合执法。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完善乡镇综合执法法制审核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执法案件移送、执法协助、信息共享制度和司法联动保障机制,实现县乡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职能互补,形成共治共享的基层执法新格局。

    四、健全乡镇综合执法“三项评估”机制。推行制度评估,通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促进执法程序规范有序。推行交叉评估,采取乡镇与乡镇之间互相交叉的方式对乡镇综合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和案卷评估,达到相互借鉴、相互提高的目的。推行专家评估,聘请省市司法行政部门专家实地进行评估,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优化运行模式。针对平时发现的问题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举措,细化责任,落实任务,做到立行立改,健全完善制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健全县乡双向互评的考核机制。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成效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以及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乡镇人民政府与县直委托行政机关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互评,将评议结果以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乡镇和县直单位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