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5959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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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有关部门(单位),各试点市、县(区)委编办:

    我省经中央编办同意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试点工作,试点范围为省本级和合肥、淮北、阜阳、六安、黄山5市及所属各1个县(区)。为做好电子证书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申领

    省委编办和各试点市、县(区)委编办分别负责向本级登记管辖的事业单位发放电子证书。

    (一)应用程序安装。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第一管理责任人使用安卓系统手机扫描二维码(见附件1),下载安装“事业单位登记APP”,用于电子证书申领、使用及管理。

    (二)电子证书申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第一管理责任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机构编制部门现场申领:1.《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申领表》(见附件2);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纸质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第一管理责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已下载安装“事业单位登记APP”的安卓系统手机。

    二、证书使用

    电子证书是中央编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核发的载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凡是可使用电子证书的应用场景可免于提交纸质证书。

    三、工作要求

    机构编制部门要为办理设立、变更、到期换证业务的事业单位同步发放电子证书,同时组织未办理上述业务的其他事业单位分期分批有序领取电子证书;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使广大事业单位尽早申领到电子证书。事业单位要积极主动向机构编制部门申领电子证书,认真学习《事业单位登记APP用户使用手册》,加强电子证书使用安全管理。

    “事业单位登记APP”、《事业单位登记APP用户使用手册》、《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申领表》可在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ahjgbzw.gov.cn)“在线服务”子栏目“机关群团信用代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下载。

 

    附件:1﹒事业单位登记APP

    2﹒《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申领表》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

事业单位登记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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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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