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委编办“三个深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访问次数: 469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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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公布全区行政许可事项198项,为全市最少。按照“全省一单”工作要求,公布实施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度版本,权责清单区级事项1293项、镇级事项31项、街道事项17项;公共服务清单区级事项732项、镇级事项166项、街道事项151项;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保留事项36项、规范事项13项、取消事项3项。首次建立镇街配合事项清单,公布镇级事项59项、街道事项49项,逐项制定流程图和监管细则,细化厘清区镇职责边界。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级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组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序划转人员编制,统筹配置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按照省委编办部署,在昱西街道开展“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试点,出台《屯溪区强化镇街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权实施办法》《屯溪区强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协调权实施办法》,以执法权限下放、执法力量下沉、执法队伍整合为突破口,以“多网合一”“多平台合一”的方式构建街道监管执法工作平台和信息平台,深化“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常态化开展区街执法联勤联动,有力提升基层执法效能。

    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职能体系。强化党政机构职能统筹,采取单独设置或加挂牌子等形式,优化人员配备,增加专职工作力量。围绕行政复议、开发区管理、新安江流域生态建设保护、民生工作等体制机制改革,调整有关部门“三定”规定,优化校外培训监管、粮食安全监管、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医保基金监管等机构职能体系,系统加强文物保护、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教育、卫生等领域机构编制服务保障,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