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的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总书记强调,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各界都要重视培育未来、创造未来的工作,关心爱护少年儿童,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修订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需要,有利于切实保障好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需要。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我省现行的《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于1994年制定、2009年进行了修订,条例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需要,亟需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
(三)着力解决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的需要。未成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这个阶段的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心理活动复杂多变,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出现的一些问题需要给予特殊的关心关爱。特别是近年来,有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未成年人文身治理、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监护缺失、困境儿童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全社会高度关注。修订草案对这些问题均作出积极回应,着力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化走向更高水平。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八十六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调整总则规定。一是明确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二是增加了强制报告制度。
(二)完善家庭保护。一是强调家长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长需要,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二是增加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防溺水和防交通事故方面的责任。三是突出心理健康关爱和亲子陪伴。
(三)加强学校保护。一是要求学校建立未成年学生保护工作制度。二是明确学校在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方面的责任。三是增加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和预防性侵害工作制度。
(四)充实社会保护。一是增加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责任。二是明确住宿经营者等有关市场主体的责任。三是增加文身治理内容。四是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建立从业查询制度。
(五)新增网络保护。一是明确有关单位、父母及学校责任。二是明确网络服务应当设置青少年模式。三是明确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
(六)新增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一是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是增加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三是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服务内容。四是明确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五是增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六是强调保护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七是增加法治副校长制度。
(七)强化特殊群体的保护。一是增加留守委托照护制度和关爱帮扶机制。二是强化对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三是增加残疾未成年人教育和康复内容。四是明确监护缺失、监护不当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机制。
信息来源:安徽省司法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