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委编办三项举措助推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访问次数: 3460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06-07

[字体: ]

    定远县委编办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做好经济发达镇改革、县级审批执法权限下放和乡镇审批执法机构设置等工作,有效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实施经济发达镇改革,激发乡镇发展活力。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统筹设置经济发达镇10个综合性机构,整合经济发达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设立为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相关事项;整合经济发达镇执法力量和资源,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设立党群工作机构,更好履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等职责。推进资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除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实行派驻体制,其他县直部门设在经济发达镇的机构一律实行属地管理。

    推进管理权限下放,优化乡镇权责体系。落实省政府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以加快清单编制、理顺乡镇权责归属为切入点,稳步推进“一目录三清单”体系建设,在全市率先完成乡镇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编制,明确乡镇行政审批事项41项、行政执法事项267项、配合事项66项,构建乡级权力制约协调机制,推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逐项明确细化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主体责任、配合责任,进一步厘清县乡职责边界,实行县乡职责精细化管理。

    设置审批执法机构,提升乡镇服务能力。除经济发达镇外,其他乡镇明确机构承担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审批职责,负责各部门派驻综合服务窗口的协调管理工作,乡镇认领承接的审批事项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前台受理、后台办理。组建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监管和执法,协调与驻辖区各执法单位联合执法等相关工作;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开展抽调借用单位人员专项清理,严禁县直机关随意抽调、借调乡镇执法人员,确保乡镇事务有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