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委编办不断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访问次数: 3438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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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溪县委编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坚持守正创新、强化担当作为为主线,聚力改革攻坚,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编制配置,奋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定信念,强化制度,凸显党对机构编制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新优势。一是严守党管机构编制原则。围绕推动县委、县委编委决策部署全面及时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关于强化机构编制源头管理严格控编进人的意见》,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县委编办“一个口”受理机构编制事项,严把用编进人关口,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二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认真落实乡村振兴“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各项任务,定期深入扬溪镇丛山村开展党员活动日、党建工作交流等活动。开展“一人一堂微党课”活动,全办6位党员干部将机构编制业务与党建相结合讲党课、谈心得。三是打造素质过硬干部队伍。对标“组织口”标准,在加强政治建设、提高业务水平、改进工作作风上狠下功夫。信息宣传阵地不断巩固,今年以来市级以上媒体共采用信息报道16篇,其中新网采用2篇,央广网采用2篇,省委编办网站采用 6篇,中安在线采用3篇。

    优化体制,配强资源,激发美丽新绩溪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一是聚焦开发区提质增效。及时印发经开区管委会“三定”规定,按照简约高效原则,构建起职能界限清晰、机构设置科学、机制运转顺畅的工作格局。围绕重点产业发展,细分领域建立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精准引进与绩溪产业发展相契合人才。2023年继续以“政聘企培”方式,招录8名硕士研究生服务开发区重点企业。坚持问题导向,以“园区事园区办”为目标,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园区涉企审批扁平化、便利化。聚焦经开区管理实际和市场主体需求,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依法赋予绩溪经开区16项县级经济管理权限。二是聚焦基层治理赋能。围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印发实施《绩溪县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行动实施细则》,明确10个改革提升行动,30项改革任务,细化工作任务63项,制定工作举措100项,重点围绕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综合执法、社会管理等职能,多措并举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提升行动。将编制资源、招考计划向乡镇一线倾斜,明确退役士兵、“三支一扶”人员等政策性安置人员,主管部门根据赋分及优秀等次确定名次,依次选岗,原则上均安排到乡镇入编,激励更多的人才投身到基层服务工作中去。三是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在县政府办加挂“绩溪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牌子,将原由县数据资源局承担的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等行政职能划入。重新组建事业单位县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营商环境建设、“四送一服”常态化、“放管服”改革、“12345”热线等职能。撤销绩溪县国有资产投资运营中心、绩溪县金融管理服务中心,设立“绩溪县金融发展和企业上市服务中心”,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管理服务、上市企业培育指导等工作。

    控编挖潜、统筹优化,展现高效益管理新成效。一是严控总量统筹用编进人。今后五年除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政法、乡镇等用编外,现有空余编制总体上按照50%由县委编委统筹控制使用。二是规范调配流动程序。制定《绩溪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细则》,印发《绩溪县县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选聘)实施办法》,形成公开选调(选聘)工作制度化,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机构,完善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三是加大严控力度,规范编外人员。按照“限制总量、依法依规、管理规范、稳妥有序”的原则,在核定的控制数范围内从严规范编外用人,只减不增。四是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重点工作督查。将机构编制督查纳入县委年度督查计划,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多部门协作配合、各环节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县委巡察和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督查结果作为全县构建科学化用人用编机制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监管常态化机制。(胡晓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