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委编办“三强化三提高”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访问次数: 165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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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做好全区本轮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后各涉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六安市金安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多措并举,不断提升乡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质效。 

    一、强化调查研究,提高改革成效。联合司法、城管、应急和数管等部门,成立3个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和查看资料等方式,深入22个乡镇街,对上半年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机构改革后事业单位人员、住所、法人证书悬挂、宗旨业务范围等落实情况,与乡镇分管和经办人员深入沟通交流,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不断提升改革实效。

    二、强化培训指导,提高登记效率。科学安排,提前谋划,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详细介绍改革后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和印章收缴等事宜,详细解答乡镇分管和经办人员咨询的各种问题。同时,对照文件梳理统计撤销、保留和新设的事业单位,分别进行注销、变更和设立登记,并对撤销的事业单位收缴印章,建立公章收缴登记工作台账,确保各乡镇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底数清晰、登记规范。

    三、强化统一标准,提高登记质量。优化简化办理流程,严格审核各单位提交的各项登记材料,对符合要求的,即时办结,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一次性告知,退回修改完善。对申报材料存在个别形式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实行“容缺受理”或“容缺办理”。 无论对网络系统材料审核,还是对纸质材料审核,都实行“三级审核制”,即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层层严把质量关,保障机构改革后乡镇事业单位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