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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研究推进环境(生态环境)法典和其他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适时启动法律清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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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规范非税收入、政府债务、转移支付等财政税收制度,重要江河流域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基本劳动标准和新就业形态,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数据权属和网络治理等方面的立法项目,以及其他需要研究论证的修改法律的项目,经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
《 人民日报 》( 2023年09月08日 0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