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建立防止政务失信人员登记事业单位法人监管机制

访问次数: 64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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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歙县县委编办做好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政务失信治理工作。

    一是建立联合筛查机制。结合日常开展的登记工作,定期梳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反馈县信用办进行联合排查,确保排查的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全面、准确。截至目前,278家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均未被列入政务失信人员。

    二是建立联合审查机制。县委编办在审核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时,通过省公共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查询信用信息,做到“办件必查信用”。每月,县委编办根据最新的政务失信治理对象清单,进行动态核查比对;每季,县委编办会同县信用办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三是建立前置审查机制。事业单位在申请设立、变更法人登记时,按规定对任命的人员开展信用自查,并要求新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签订《事业单位法人信用承诺书》,并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一并作为事业单位登记材料提交,落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前置审核工作。

    四是建立长效审查机制。印发文件,从政务失信治理对象、政务失信惩戒措施及压实责任督促落实方面防止政务失信人员登记为事业单位,为长期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适时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