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三规范”提升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效能

访问次数: 709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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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流程,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切实为县域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各类登记和赋码颁证保障,霍山县实施“三规范”不断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效能。

    一、规范事前对接,推动办理目标精准化。编制并推广机关事业单位登记事项操作指南,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办理登记事项提供业务指导;实行事前对接制度,各单位网上申报前通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与县委编办联系对接,明确工作目标和办理类型,避免过程差错、重复劳动。

    二、规范受理办结,推动办理流程高效化。鉴于县域面积有限、单位间距离较近,快递邮寄效率低于现场办理效率的现实情况,申报单位与县委编办对接一致后,按规定要求填报并提交申请事项,经初审通过即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至县委编办现场办理,落实“最多跑一次”和“十分钟办结”,切实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结时限。

    三、规范档案管理,推动档案留存安全化。档案室内单独设立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归档区和档案柜,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负责人员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的登记档案按卷、类、件、份实行“一家一档”,分部门、类别入柜归档,对已撤销或合并的事业单位法人档案单独分类保存,实现档案保存安全规范、档案编排准确合理、档案调阅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