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副总”来了

访问次数: 53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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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月8日,安徽省科技厅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我省将从省内外高校院所选派一批科技人员担任科技型企业“科技副总”,逐步建立千名“科技副总”队伍,与“双链融合专员”服务行动、“高校理工科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等呼应联动,形成万名科技人才赴企业热潮,推动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科技研发平台、开展产业技术协作攻关、联合培养实用人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当选科技副总有什么标准?
根据征求意见稿,选科技副总应为省内外高校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同时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国家级人才及上期科技副总聘任期满考核优秀续聘者,可放宽至60周岁。优先支持备案入库的“双链融合专员”和“高校理工科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选派人员。
科技副总的职责有哪些?  科技副总需要帮助企业制定创新规划,系统梳理企业创新需求,完善创新组织管理机制,为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产业布局等进行咨询建议。同时,需帮助企业针对关键技术难题开展联合研究攻关,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在企业转化,指导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此外,需指导企业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培养创新人才(团队),推动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开展创新能力培训等。
科技副总会获得哪些支持?  科技副总可按规定或协议在接收企业取得兼职报酬,不计入派出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担任领导职务的派出人员取酬按有关规定执行。在岗位保障方面,科技副总派出期间,享受干部挂职锻炼待遇,人事及工资关系保留在派出单位,在派出单位同等享受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待遇。  同时,科技副总考核优秀的,派出单位应当将考核结果作为派出人员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在职称评审时,科技副总的任职年限可认定为基层工作经历。科技副总在任期间,获任职企业单个横向课题30万元及以上(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可视同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在国家和省级重点人才计划遴选推荐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在“千人特训营”项目中,面向科技副总单列培训名额,加强复合型科技产业组织人才培养。此外,对期满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科技副总,由省科技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给予激励或表彰。(记者 徐慧媛)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