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和规范化建设,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阜阳市颍泉区通过实化指标、创新模式、加强协同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机构编制报告工作。
一、实化督查内容,细化评分指标。紧紧围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督查内容和报告事项,实化8个方面的督查内容,全面反映机构编制各项工作任务。紧扣督查内容,结合区级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制定20项考核评分细则,细化考核指标内容、查看资料、评分标准等。对标督查内容和评分细则,参照评估模式,制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情况报告参考模板,确保单位自查和实地核查工作规范开展。
二、实行“督查+”模式,力求取得实效。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效,探索“督查+”模式,合并开展多项机构编制工作。一是督查+报告,根据两个《办法》规定,督查内容和报告内容高度契合,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和机构编制报告工作合并开展,切实减轻各单位负担。二是督查+年报,按照计划,督查和年报均在年底开展,年报作为督查重要内容,将年报工作融入各单位自查阶段,同时在实地核查阶段检验年报工作,提升年报工作质量。三是督查+调研。结合主题教育,以监督检查为契机,重点做好涉改部门调研,摸清情况,全面评估,形成调研评估报告,为即将开展的机构改革做好充分准备。四是督查+宣传。结合实地核查,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上门宣讲解读《条例》《清单》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结合单位集中办理机构编制事项工作时机,宣传发放《条例》宣传册、《服务指南》等,提高各单位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事项办理流程的知晓率和熟悉度。
三、注重部门协同,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加强部门协同,提升督查质量。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协同,涉及人员调整、股级任职、职务职级变动、实名制人员更新等信息核查,积极请组织、人社部门协作配合,提供有关资料,进行比对,查找问题线索。加强与巡察、审计部门协同,借力2023年度巡察、审计结果,尤其关于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对照“三定”规定,查找存在问题,分析根源。二是做好总结评估,强化结果运用。区委编办将结合单位自查、实地查看以及部门协同情况,全面评估各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编委领导,同时反馈有关部门。督查结果将作为全区综合考核编办评分项目打分依据,作为今后改进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