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有序完成街道管理体制调整工作

访问次数: 954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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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黄浦区坚持治理重心下移、治理权力下放、治理资源下沉,聚焦赋权、明责、增能,有序完成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一是综合设置街道组织机构。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应急管理等实际需要完善街道党政内设机构,单独设置营商环境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围绕便民服务需求,按照“1+3”模式设置街道所属事业单位,“1”为基层综合指挥枢纽,即城市运行管理中心,“3”为基层服务管理窗口,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二是推动机构编制资源下沉。针对基层工作任务重、人手紧情况,推动编制资源向旧区改造等基层重点工作倾斜,适当增加街道事业编制,实行总量管理、统筹使用,做到有岗有责、有事有人。同时,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优先保障街道人员编制需求,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三是加强街道城运中心建设。整合街道城运和居委干部等管理力量,环卫作业、物业等服务力量,打造职责边界分明、物资调配顺畅、指挥调度高效的街道城运中心工作平台。全区已组建30个实体运作的“警政协同”城运工作站,与公安警务区警长形成“7×24”小时轮班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四是深化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组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并加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牌子,以街道名义统一行使辖区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现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加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划拨城管大队27名人员下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理顺执法力量下沉后工作机制,增强街道综合执法统筹能力,让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拟稿人:迟玉强)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