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访问次数: 211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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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安徽省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的通知》(皖政〔20239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起草过程

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的基础性工程,是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2014年以来,我省原创责任清单,首创“权力与责任互相对应、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深度融合”的权责清单“安徽模式”,创新建立全省权责清单“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相结合的动态调整机制,省市县三级分级调整公布清单年度版本,确保清单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权威性。近年来,围绕权责清单转型升级和落地见效,持续推进全省各级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打造要素(名称、类型、依据、数量)统一、标准一致、上下衔接的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为巩固提升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建设成果,在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58家省有关单位及市县两级意见基础上,提出了权责事项年度集中调整意见,编制形成涵盖省市县乡四级权责事项的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实现权责清单更高水平的全省统一规范和协同高效。

二、主要内容

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包括发展改革、教育等58家部门,共4567项权责事项。为推动权责清单落地落实,《通知》提出三个方面要求。

(一)省有关部门对照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相应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及时在本部门网站集中、完整公布清单具体内容。各市、县依据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修订本级权责清单,按程序公布实施清单年度版本。

(二)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全省一单”(2023年版),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等,防止权力运行越位、缺位、错位。

(三)各地、各部门在持续深化完善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基础上,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拓展新领域、赋予新功能,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最大效能。

信息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