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县委编办“四强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访问次数: 405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4-03-14

[字体: ]

   歙县县委编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与机构编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强化学习宣传,增强普法学法意识。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组织党员干部利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在线学习等平台开展自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干部职工会议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注重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加强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抓好面上宣传,坚持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纳入县委编委会和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干部培训计划,促进党员干部学法。抓好节点宣传,3月10日开展“机构编制纪律教育主题宣传日”活动,将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和处分案例通报等制成展板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展出,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浓厚学法普法氛围,增强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的警示教育和防范意识。

   强化底线思维,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一是坚定政治站位。牢记机构编制部门是党的政治机关、办事机构、参谋助手的定位,坚持从政治高度落实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注重调查研究,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专项调研,赴徽城镇、深渡镇、县人民医院等单位调研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制度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严守总量底线。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准绳,把牢纪律“红线”,守住总量“底线”,严格执行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配备、职数核定等规定;严格落实机构编制决策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法定程序,对机构设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研究论证时充分征求意见,提高机构编制事项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严肃性。三是把牢进人关口。严格执行进入用编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违反编制使用审核程序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强化制度建设,扎实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县委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先后出台《关于做好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实名制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加强动态管理和规范办理程序。二是完善审查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政务失信治理工作的通知》,从政务失信治理对象、政务失信惩戒措施及压实责任督促落实方面防止政务失信人员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为长期有效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同时,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适时随机抽取事业单位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完善联动机制。坚持将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计划,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在全县开展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专项核查,采取“实地检查”和“集中核查”相结合方式,核查信息资料、宣传政策法规、沟通交流业务、促进规范操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强化执法力量,推进乡镇执法改革。一是推进乡镇执法队伍建设。通过人员调整、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配合县司法局,组织乡镇干部参加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近三年来,全县先后有522名乡镇干部通过此项考试。举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二是推进乡镇赋权工作。结合经济发展需要、乡镇特色和规模,组织乡镇认领承接赋权事项。三是推进乡镇权责清单建设。印发《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歙县乡镇审批事项、行政执法事项和配合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制定《歙县乡镇审批事项清单》《歙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歙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完善“一目录三清单”的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有力促进乡镇依法行政、依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