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委编办为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升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工作,着力优化指标、完善流程、转化成果,推动相关工作提档升级。
突出政治引领。印发松阳县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办法,建立科学高效评估机制,将质效评估纳入党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党委部门、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群团机关、乡镇(街道)5种类型分别选取评估对象,构建可量化、易获取、好比较的指标体系;以实用实效为原则不断优化指标体系,目前共设置9项一级指标、42项二级指标,并根据各单位实际建立个性指标。
突出多策并用。成立机构编制质效评估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为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多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专题研究、专门安排,按单位自评、实地评估步骤推动相关工作。实地评估过程中,通过座谈交流、材料调阅、问卷调查等形式,访谈了解部门内设机构运转情况及人员工作饱和度。截至目前,已开展3批次质效评估工作,访谈6家单位领导干部、工作人员462人次,发放回收调查问卷8707份。评估结束后确定评估等级、形成质效评估报告,提交县委编委会研究审议。
突出以评促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评估发现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限期督办、清零销号式闭环管理。自机构编制质效评估工作开展以来,共提出问题48条、整改对策建议36条、机构编制工作措施11项。同时注重评估结果高质量运用,如通过质效评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机构数由30个优化整合到25个。建立评估结果和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审批联动机制,优先支持评估结果为“质效一级”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从严从紧把控等级评定结果较差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评估结果为“质效四级”的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约谈相关责任人,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提升质效评估结果“利剑”效应。(拟稿人:鲁俊鹏)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