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委编办注重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融入日常工作,积极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新格局,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注重学习教育,强化事前预防。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凝聚共识。利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县委编委会议、县委党校主体班等,宣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制作成册,发放到全县各单位,并将各单位学习情况纳入机构编制年度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二是加强制度执行,突出规范管理。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基本遵循,聚焦机构编制动议、论证、机构编制事项评估,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关键环节,加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组织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向县委编委报告年度机构编制工作,并向上级编委报告全县年度机构编制管理情况,推动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地落实。
二、严格日常管理,强化事中监督。一是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各类进人计划,预留编制,明确进人计划审核原则、报批程序及工作纪律,保证编制使用有序高效进行。二是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及监管,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分析,督促和指导各单位及时动态调整退休、调动、辞职(退)等变动人员信息,同步更新《机构编制管理册》。年底复核检查异常数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台账。
三、坚持跟踪问效,加强协作配合。一是结合工作调研,开展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查找重点领域改革后,各单位在职责开展、人岗相适等方面问题。二是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县委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联合督查,规范工作机制。
四、督促整改落实,突出成果运用。一是根据巡察、审计及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梳理分析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分发整改通知函,督促部门整改到位,并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至县委县政府督查考核中心。二是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教育、卫生领域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专项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基层卫生用编进人等提供数据支撑,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孙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