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机构设置。聚焦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乡镇主要职能,按常住人口数量等将全县14个乡镇分为大中小三类统筹设置机构,累计核减乡镇机构12个。依法依规从严控制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明确乡镇一级不再设议事协调机构。除中央有明确要求的外,乡镇不再加挂各类牌子。
推动赋权减负。因地制宜制定乡镇赋权清单,赋予经济发达镇新集镇334项、其他乡镇315项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组织开展乡镇赋权事项评估,深入总结分析乡镇赋权整体情况、承接事项实施情况及成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措施。调研督导乡镇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责任转嫁乡镇。
用活编制资源。以“减上补下”方式,从县级调剂6名事业编制充实到乡镇,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各乡镇行政事业编制,确保人员配置科学合理。专门调剂执法队编制5名,推动县直相关赋权部门通过巡回包保等方式下沉执法人员力量,形成执法合力,破解乡镇执法力量薄弱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