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委编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积极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简约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推深做实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持续为基层减负强基。
统筹优化机构设置。聚焦乡镇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优化调整全县乡镇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对乡镇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等事项逐个以县委编委文件印发,确保统一设置机构一致性,其他选设机构相对统一。同时,明确乡镇不对应上级部门设置机构,不设议事协调机构,现有议事协调机构均不再保留,逐步构建简约高效的乡镇管理体制。
加大编制资源下沉。按照行政编制1:1的比例配备事业编制。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同时将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公安、司法等县级派驻乡镇机构人员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确保人员配置科学合理。
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试行机构改革人员上岗备案制,由乡镇党委、政府结合实际,根据职责任务不同,向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最大限度赋予乡镇灵活用人自主权,让乡镇可以充分配置工作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积极探索推进“乡编村用”工作,从总量内调剂事业编制,专门用于保障“乡编村用”等专项用编需求,进一步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