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访问次数: 21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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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2024年7月24日在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冯克金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安徽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立法的必要性

  技术改造,是指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改造提升现有设备设施、技术工艺、生产服务的重要投资活动,是我国工业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重要制度。立法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是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的重要举措。

  (一)制定条例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必要通过立法,为我省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提供制度保障和法治支撑。

  (二)制定条例是扩大有效益的投资的客观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术改造工作,先后出台《以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把企业技术改造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有效益的投资的重要举措。2023年,全省技改投资增长25.2%,增速居全国第2位。为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提高技术改造积极性,有必要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

  (三)制定条例是适应我省技术改造发展的现实需要。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技术改造由传统的以技术、工艺改造为主,向更加注重提升数字化水平、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转变,促进技术改造的引导服务和要素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有必要通过立法,推进技术改造有效引导和要素保障制度化、长效化,为营造促进技术改造的良好投资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了《条例(草案)》,省司法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赴合肥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书面征求了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其中,征求了67家企业和6家行业协会的意见,收到意见26条,采纳8条,其余18条为提高奖补标准的具体意见,不宜通过立法规定。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和部门协调会。经反复审查、协调、修改和合规性审查,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6月26日,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条例(草案)》送审稿。

  三、《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确立企业主体地位。厘清企业、政府、行业协会在企业技术改造中的定位与职责,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发展壮大新兴产业相结合,确保企业技术改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契合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第三条至第七条)。

  (二)明确重点发展方向。引导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明确企业技术改造的重点内容,鼓励和支持企业在技术创新及应用、智能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品质品牌提升、产业基础再造、产业聚集、节能降碳、本质安全等方面,实施技术改造(第八条至第十五条)。

  (三)促进政策有效引导。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节约集约用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控制指标和约束措施,制定修订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领域标准,建立以单位土地面积实际产出效益为导向的企业分类评价制度,促进落后产能淘汰和低效企业改造提升(第十七条)。

  (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编制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导向计划,公布技术改造的支持政策目录清单,简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推进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数据联通、平台对接,推行数字化审批(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

  (五)提高要素保障能力。健全工业用地供应体系,落实税收优惠,鼓励财政支持,推行区域评估,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合作开展人才培养,增强企业自我创新能力(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一条)。

  《条例(草案)》和以上说明,请一并审议。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