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合肥召开。会议有一项议程,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这份名字看起来有些长的报告到底讲了什么?专题询问又是怎么回事?其实,把这项议程名字拆开分析,就能发现,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立法、监督等多种履职方式,以法治力量托起幸福“夕阳红”的一系列创新性举措。
多种方式齐发力
破解养老服务发展难题
随着我省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老有所养已经成为群众关心的重大民生问题,养老服务发展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为了解决这些发展难题,加快我省养老服务法治化进程,2022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并于当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强调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与运营,鼓励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推动医养康养结合,引入智慧养老服务,并明确政府扶持保障责任。
条例的施行,为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强化了法治保障。此后,做好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我省养老服务水平,于相关方面而言,不仅是一项工作层面的要求,更是一项法定职责。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为确保法规得到有效执行,依法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省人大常委会在法规施行后又开展了一系列监督工作。
2023年10月下旬,距条例施行还不到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就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深入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各种类型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场所等进行实地检查,对照条例规定,全方位检查了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发展情况、医养结合及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养老服务扶持保障和监督管理情况等。
随后,在当年11月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执法检查组作了关于检查《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既总结了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养老服务和养老事业发展的成绩,也指出了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围绕发现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就进一步压实法定责任、强化要素保障、发展嵌入式养老、推进医养结合等提出了审议意见,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审议意见“回头看”
提升人大监督工作实效
今年2月份,省政府报送了落实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为了加强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将审议省政府研究处理《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列入了2024年常委会监督计划,以监督“回头看”的形式,推动工作再落实。
省政府报告指出,一年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提出落实措施,认真执行条例,逐步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体系,推动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24年,省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30395万元、同比增长9.2%;省级财政安排2250万元予以专项补助农村幸福院建设,共建成农村幸福院764个、完成率101.9%;安排建设100家社区嵌入式机构,已建成94家,6家正在加快收尾工作。
可以看出,在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强化服务供给能力上,我省是真金白银舍得投入。
12月1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分组会议对报告进行了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比如,要立足当前老年人的“急难愁盼”,把握未来老年人需求变化趋势,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顺应广大老年人在家养老的习惯和愿望,加快布局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与设施;发挥市场在养老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吸纳社会资本,激发各类主体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加强顶层设计,健全配套政策措施,理顺条块间的关系,统筹做好各项政策有效衔接,合力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专题询问共答题
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分组会议甫一结束,一场联组会议又紧锣密鼓地召开,围绕省政府研究处理《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专题询问。
“如何推动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增量提质?”“医养结合仍存在诸多堵点,下一步将怎样破局?”“如何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领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养老事业的发展?”“如何解决养老服务行业人才难引难留问题?”
……
专题询问中,6名提问人员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先后向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等6个部门抛出了多个问题。
面对问题,应询人员的回答也是“干货满满”。
针对强化嵌入式养老服务供给,省民政厅负责同志介绍,2025年继续建设130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到2026年全省建成不少于400家,覆盖所有的城市街道和没有设街道的县区。
在推动医养结合提质增效方面,省卫健委相关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有关工作安排,并特别提到,将协同医保部门尽快出台家庭病床和上门诊疗服务相关收费政策,引导医疗机构积极主动为居家老人提供上门服务。
从立法、执法检查、提出审议意见、审议落实审议意见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再到专题询问,工作一环套一环,反映在议程名称上,就显得有点长了。而这场持续3年的跟踪问效,折射出的是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探索创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上个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修改后的监督法提出,“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必要时,常务委员会可以组织开展跟踪监督。”这次我省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开展的监督工作,是贯彻落实监督法的实践探索,也为进一步增强人大履职实效提供了有益经验。(记者 范孝东)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