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创新 “新三样”出口降本提速

访问次数: 3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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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创新出口锂电池的监管举措,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便利。”5月28日,江淮汽车集团下属江汽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出口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日,作为我省出口锂电池“分箱发运”联动监管新模式下的首单业务,江汽集团一批销往墨西哥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在位于合肥经开区的江汽物流公司作业场地内顺利通过海关工作人员查验。

  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新三样”产品近年来出口势头强劲。江汽集团适应海外市场需求,发展KD(散件组装)出口业务,将整车拆解为散件模块形式出口。“我们出口的锂电池在安庆生产,在合肥派河港装运出海。”江汽物流公司工作人员说,锂电池出口需要经海关查验,办理出入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即“危包证”。

  按照海关过去的监管模式,需要办理危包证的出口产品,必须在生产地海关接受查验办证。由于客观条件等限制,江汽集团出口的KD件拆解是在合肥进行,如果锂电池再运回产地安庆检验,势必增加时间和运输成本。

  为支持“新三样”产品出口,海关总署推广出口锂电池“分箱发运”联动监管新模式。合肥海关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并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制定操作指引,指导下属庐州海关、安庆海关开展创新监管模式作业。按照新模式,安庆海关与庐州海关联动,安装调试完成的锂电池由产地的安庆海关进行单证审核,拆分地的庐州海关就地实施现场查验,再由安庆海关出具结果单,提升了海关监管效能。

  “实施出口锂电池‘分箱发运’联动监管新模式后,我们出口的锂电池可从拆分地合肥直接发运出海,无须运回安庆进行海关现场作业,大幅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江汽物流公司工作人员表示。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外贸减负增效。海关持续创新监管模式,释放制度红利,有力促进外贸稳量提质。2024年,江汽集团新能源产品出口1.1万辆,其中商用车出口2440辆,同比增长51.18%。今年前4个月,我省“新三样”出口226.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2.5%,占出口总值的11.4%。(记者 汪国梁)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