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委编办“123”工作法提升事业单位监管质效

访问次数: 11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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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淮北市委编办采取“123”工作法,在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持续发力,有效促进事业单位规范运行。

一、健全“一张清单”,夯实监管基础。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事项清单》,厘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管理、事业单位依法执业等7个方面共计29项监管职责事项,以清单管理为小切口,由点及面、以点破面,有针对性督促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业务,前移事业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关口,为事业单位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二、做好“两个结合”,加强监管力度。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结合,将事业单位法人监督检查与机构编制专项检查、机构编制纳入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和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推进;与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相结合,将事业单位法人职能运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改革和减编控编依据,做好编办内部信息共享共用和管理协同配合,有效提升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效力。

三、统筹“三项制度”,拓宽监管渠道。抓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从党建、执行事业单位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等六个方面严审法人履职情况,抓实抓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做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多种方式,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年度报告和履职情况等运行情况。健全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联动制度,加强与事业单位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做到重大问题联合协商、联动检查,积极实现证书信息共享、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