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优化机构设置,配齐配强队伍建设,努力为全县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助力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增强运转力。结合县级机构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工作,明确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加挂县文物局牌子,明确内设机构文物股落实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职责。根据实际设置县凌家滩文化研究院、县凌家滩遗址博物馆和县大城墩遗址管理处等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在县文物管理中心加挂县考古工作站牌子,进一步强化全县文物保护服务力度。优化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物执法职责,健全执法与日常监管协调配合机制。
二是强化编制保障,巩固支撑力。立足履职实际,将编制资源向文物保护部门倾斜,优先保障用人需求,加强文物管理工作力量。进一步盘活编制存量,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工作,为文物保护机构调整增加事业编制,满足文物保护用人需求。
三是加强人才建设,激发创新力。根据文物保护和考古事业发展需要,坚持用编进人计划向文物保护、考古工作领域倾斜,切实配强文物保护、考古工作领域人员力量。近两年通过事业单位招聘、人才引进等灵活的用人方式,为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提供动力、增添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