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委编办“三招”见效 应急管理体系效能跃升

访问次数: 26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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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快推动构建“大应急”工作体系,含山县委编办立足自身职能,加强应急安全体制机制保障,提升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

强化体系构建,明确责任分工。一是健全议事协调机制。整合消防安全、防汛抗旱、灾后恢复重建、抗震救灾、防震减灾等相关议事协调职责,设立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提升应急指挥调度能力。二是强化应急管理职能。印发县应急管理局“三定”规定,明确各股室分别负责不同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及各领域应急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完善基层应急机构。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在各镇统一设立应急消防办公室或平安法治和应急消防服务中心,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保障,确保基层安全生产“有事管、有人管”。

加强支撑保障,夯实队伍建设。一是加大编制保障力度。围绕应急管理监管任务,科学测算,重新量化评估,合理核定县应急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配备,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加强人才引进培养。聚焦安全生产领域人才缺口,科学制定用编计划,通过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和择优调入等方式,持续补充应急管理专业力量,补齐安全监管人才短板。三是夯实应急队伍力量。组建统一指挥、专兼结合的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县镇两级共98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打通应急救援“最后一公里”。

强化监管执法,提升执法效能。一是落实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县应急管理局名义统一执法,实现管理和执法的有机结合。二是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充实配备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力量,派出精干力量下沉到乡镇。明确乡镇专门工作力量,充分保障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三是厘清乡镇履职事项。着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制定《含山县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厘清县乡两级权责边界,重点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消防救援等领域,细化乡镇履职事项和配合事项,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