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规范事业单位法人行为、提升公益服务质量,通过健全制度机制、创新监管模式、深化结果运用,持续提升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县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强化制度筑基,推动监管体系规范化。坚持将建章立制作为监管工作的根本前提,筑牢长效管理基础。完善制度框架。严格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修订《怀宁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实施办法》等本地配套制度,明确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评估全流程规范,确保监管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注重法治引领。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通过专题学习、案例警示等形式强化法治意识,推动“依法登记、按规履职”理念深入人心。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举办单位督导+法人自查”双轨机制,通过工作提醒、限期整改等方式,督促事业单位主动规范登记行为,提升自律意识。
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实现监管模式精准化。突破单一监管局限,构建多维协同治理格局。深化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建立数据比对机制,动态监测法人登记信息与人事、预算等数据的匹配性,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准确。推进信用分级分类。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信用评价体系,依据履职效能、年报质量等指标划分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资源配置精准性。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促进监管实效长效化。注重将监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以管促建、以管促优”。联动机构编制审批,建立登记管理与机构编制事项联动机制,对未履行登记义务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审慎核批用编进人、机构调整等事项,强化刚性约束。服务改革攻坚任务,将监管中发现的功能弱化、职责重叠等问题,作为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依据,推动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将法人监管成效作为主管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纳入县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评估内容和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范畴,推动主管部门落实监督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下一步,怀宁县委编办将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严的标准贯穿监管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协同高效、闭环管理”的事业单位法人监管体系,为现代化美好怀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