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池州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理念,通过“强宣传、建机制、严执行、聚合力”四项举措,全方位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宣传教育,筑牢机构编制法治思想根基。市委编办将政策法规宣传作为法治建设的先手棋,构建常态化、多层次宣传教育机制。一是抓好“关键少数”,推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规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教学、领导干部任职谈话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二是创新宣传形式,借助“3·10”机构编制纪律教育主题宣传日,通过展板展示、视频播放、短信推送等方式普及政策,并依托微信公众号开展在线答题活动,营造了“学法规、守纪律”的浓厚氛围。三是举办机构编制业务专题培训班,邀请省委编办处室负责人授课解读《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文件,180余名机构编制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参训,进一步夯实机构编制工作者纪律意识。
健全制度体系,夯实机构编制依法管理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构建覆盖全流程的管理规范。以《条例》为依据,及时调整修订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市委编办工作细则,从制度上把机构编制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制度,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履行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报送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明确要求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少报、拖延不报及夹带请示事项。
狠抓贯彻落实,提升机构编制法治管理效能。按照《条例》关于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四个环节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办理流程。要求部门报送的机构编制事项必须经党组(党委)研究,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办理。严格落实“两先两后”(先审核用编申请后办理用编手续、先审核职数使用申请后办理职数使用手续)审批机制,年均审批用编用职200余次,多渠道、多手段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不定期开展“条条干预”现象专项督查,坚决制止“条条干预”现象发生。
加强部门联动,维护机构编制权威性严肃性。构建与纪委、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一是依托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开展监督检查,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更好地融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大格局,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长效机制,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二是依托审计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审计监督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