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三位一体的机构编制管理机制

访问次数: 9009                        发布时间:200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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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时期的机构编制工作,要与时俱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机构编制管理这个主体,构筑和完善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管理的效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一、运用行政指令,严格规范调控。规范调控就是编制部门依靠行政组织的权力,运用行政指令,对一定范围内的机构编制进行直接管理的方法。规范调控作为最基础的管理手段,一直以来是机构编制管理中沿用得最多的方法。运用规范调控首先要制定科学严格的调控措施,涉编部门不能今天因为改革而减员撤机构,明天又因为主观因素增人加机构,要杜绝行政指令的随意性。近些年来,常宁市通过年初制定编制调控总体目标,严格人员增长控制在正常范围内,结合部门"三定"方案量化具体指标,严格人员异动控制在编制限额内等多种方式严格规范调控,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编制数额总量均小于同期省市下达的指标任务。其次要完善动态监督机制。部门"三定"方案下发后,各部门是否遵照执行,规范调控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就需要进行必要的监督反馈,否则就会出现虎头蛇尾,违背了规范调控的初衷,规范调控也就失去了意义。上一轮改革致今,常宁市为了做到改革不像一阵风,市委、市政府先后6次召开了市委常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机构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及改革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更是经常性地深入了各单位督促检查部门落实"三定",使改革做到了实打实:全市共撤并精简机构564个,行政事业编制精简1629名,分流人员2395人,实现了减员增效。编制部门对部门"三定"落实情况的必要督促检查,也是规范调控的必要举措。

    二、引入经济手段,进行激励调控。激励调控是按照物质利益原则,运用经济手段,对机构编制进行间接管理的方法。激励调控是建立在规范调控的基础上,继而又能有效巩固规范调控成效的一种方法。根据马斯诺的需要层次论,通过满足人的需要,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的潜能,实现积极的自我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作为一种管理行为,同样也不例外。机构编制管理通过引入经济手段,能充分发挥涉编部门的主观能动作用,有助于更好地巩固强制调控的成效。如常宁市自1992年就实行了人员逆向流动调节金制度,通过征收逆向流动人员调节金的手段,用经济杠杆调控人员编制,促进该市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也有效地巩固了编制管理成果。近年来,该市又引入了一种新的经济调控手段:在编制与经费一定的情况下,增人不增经费,减人不减经费,提倡节编有奖等,通过牵动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实现了一种自控的目的。该市编制与经费挂钩制度实施后,部分单位出现了空编现象,激励调控达到了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的目的。

    三、健全法制,实现法治调控。法治调控是运用制定的法律规范,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进行法律调控的方法。党的十五大就旗帜鲜明地提出了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号召。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法治调控是机构编制管理与时俱进的需要,也是我国建设政治文明的必要举措。要实现法治调控,首先要制定完备的法律体系,实现有法可依。要尽快制定一部机构编制法,参照国外的管理经验,把有关机构编制设置配备的原则、标准以及编制部门本身的规范化建设等都应纳入到统一的法律体系中来。其次要严格依法办事。无论是涉编部门,还是编制部门本身都要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纪律,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与此同时,对于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执法,做到违法必究,从而维护机构编制法律的权威,更好地实现法治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