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麟:在全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访问次数: 28109                        发布时间:2009-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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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编办副主任张家麟在全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9531

同志们:

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四部门正式印发了《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今天,四部门在这里联合召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进行部署。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对于贯彻落实国家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省编办就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实施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责任感。

国家为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范围拓展到中部地区。经省政府申报和教育部批准,2009年我省国家“特岗计划”指标4635名,其中初中3112名、小学1523名。结合我省新一轮核编工作,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四部门经认真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确定此次特岗计划,全部安排在新一轮核编后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19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县城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此,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做好这项工作。要把这项工作与新一轮核编紧密结合起来,与配套改革结合起来,将省里的倾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将新增的编制真正用于最需要的农村中小学中去,实现缓解农村教师紧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预期目标。

二、把握政策,主动服务,确保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

实施特设岗位计划工作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一定要把握政策、主动服务、全程跟踪,切实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

一要认真做好基础数据的核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规定,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后、3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的,由各县(区)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办理入编手续。因此,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此次下达的特设岗位计划数,结合新一轮核编,通过逐校核编,对辖区内中小学进行认真摸底调查,从现在开始,就应统筹考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余缺情况,以确保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下任教的特岗教师都能够正式入编。

二要认真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是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特岗计划”的分配工作,针对实施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措施,积极参与、主动服务。省编办一定会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同时积极配合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做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

三要认真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3年考核合格并自愿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的特岗教师的编制,必须是在新一轮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解决。因此,各县也不得以实施“特岗计划”为由未经省政府批准擅自增加编制。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以实施“特岗计划”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将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中小学机构编制总量管理、结构管理、标准管理、动态管理、实名制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通过对中小学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确保“特岗计划”工作顺利实施。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