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10期

访问次数: 4380                        发布时间:2009-09-09

[字体: ]

   10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9

 

 

     

 

【工作动态】

●省政府发布《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

●省纪委、编办、监察厅联合部署学习中央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认真落实省政府民生工程,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部核定到位

●我省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意见

●省编办综合处积极学习贯彻省编委领导批示和罗主任讲话精神

【市县传真】

●各地编办认真组织学习《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诵读经典,讴歌祖国

——泾县编办参加《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比赛


【工作动态】

   

省政府发布《安徽省事业单位

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

 

2009821,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省政府令形式正式发布了《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2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于2009101起正式施行。此次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管理规定》,标志着我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也是继2006年《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出台后,推进我省机构编制工作法制化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进程的又一重大举措。

《管理规定》共分六章三十条,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范围与对象、主体与原则,机构设置与规格,职能配置与调整,编制确定与使用,机构、编制、职能审批权限和程序,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体制、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和程序,对于从源头上加强和改善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促进其健康、协调和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我省科学发展、加速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事业处提供)

 

省纪委、编办 、监察厅联合部署学习中央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日前,省纪委、省编办、省监察厅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编制部门和省直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印发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省纪委、省编办、省监察厅的《通知》指出,《解释》是第一个专门针对机构编制工作制定的解释性党内法规,对共产党员在机构编制工作中违纪行为量纪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为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提供了重要依据,对于加大机构编制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编制部门和省直各单位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反腐倡廉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解释》,把学习贯彻《解释》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编制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要采取专题培训或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编制系统干部和其他部门人事编制干部认真学习;要积极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领导干部汇报《解释》的精神和要求,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干部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机构编制部门要全面把握《解释》,在执纪实践中准确定性量纪。

《通知》强调,目前全省正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全力推进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编制部门要以贯彻《解释》为契机,加强对有关改革规定和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保证改革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编制部门要建立相互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机构编制违纪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制配备人员、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越权限审批机构编制、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等违纪行为,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编制部门把查处机构编制违纪案件与建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预防机制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对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的同时,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建立防范机构编制违纪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

                                (督查处提供)

 

认真落实省政府民生工程

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部核定到位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下达各市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的通知》(皖政办〔2009104号),下达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527702名,标志着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全部核定到位,也标志着省政府又一重大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为推动我省基础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解决当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编办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把开展新一轮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主要载体和平台,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落实省政府民生工程的一项重大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一是及时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开展中小学机构编制情况调研。调研组先后赴阜阳、滁州、池州等市及所辖县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题调研,听取了不同层面代表约200余人的意见,并深入到城市、县镇、农村不同地域的10余所高中、初中、小学,实地考察,典型解剖,为科学制定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核编方案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二是召开全省中小学核编工作座谈会,充分讨论和分析了当前中小学编制管理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及其深层次的原因,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反复测算定编系数、编制总额,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比较,并经相关专家论证,形成了新一轮全省中小学分类核编的方案。核编方案经省编委会议和第27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93号文件印发。四是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谢广祥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编办、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会议对核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五是对全省各市县上报新一轮核编方案进行面上指导和典型引导,针对核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做好组织协调和政策解释工作。六是做好编制下达后的组织实施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9104号文件印发后,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工作计划,加强指导检查,确保核编工作扎实开展。

新一轮核编工作的开展,为着力解决上轮核编后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建设,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基础教育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得到了省政府领导和广大基层群众的一致好评。其主要成效表现在:

一是解决了编制结构与教职工区域分布不一致的矛盾。新一轮核编充分考虑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以及高中教育和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快速发展等因素,对全省实施分类核编,即将全省分为三种类型,分别按不同标准进行核编,有效缓解了当前中小学存在的区域分布不均衡、学段结构不合理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了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核编方案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核编政策,既解决突出问题,又充分考虑我省财力承受能力。王三运省长在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上称赞:它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方案,是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最合适的方案。

二是有效缓解了山区农村中小学缺编缺教的矛盾。新一轮核编通过对重点山区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行政策倾斜和对山区、湖区中小学核定附加编制等措施,有效缓解了这些地区缺编缺教的矛盾。

三是推进了中小学配套改革。新一轮核编将核编与配套改革结合起来,在核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以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和后勤保障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力度,为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小学用人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为建立中小学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省编办在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核编的同时,着力加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的制度化建设。一是加强中小学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要求各市县未经省政府批准,各地不得突破中小学机构编制总额,不得擅自在总额外增设学校、增加编制、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其它部门和社会组织不得对中小学机构编制进行任何形式的干预。二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根据有关情况,原则上每3年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调整一次。在未调整期间,市、县可根据需要在本地区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作适当调整。三是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对中小学教职工实行定编定岗定员,确保中小学机构设置实际数与规定数相一致、实有人数与批准的编制数额和职数相对应。四是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等相互协调配合和综合约束机制,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进一步巩固了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成果,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事业处提供)

 

我省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

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意见

 

为加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促进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健康发展,84,省编办会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通知》。

《通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区统筹的市和各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明确了乡镇采取派驻人员方式承担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业务。《通知》要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所需人员,要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实行聘用制,按规定公开选聘。受聘人员必须保证素质、适应工作需要并符合卫生部门确定的资格条件。《通知》强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地要结合本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际,本着方便群众、适应需要、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设置机构,严格核定编制,不得超编进人。

我省自2003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已于2008年实现了“全省覆盖”,参合农民达4500多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成为我省最大的民生工程。《通知》的出台,将从体制机制上保障这项最大的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对于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处提供)

 

省编办综合处积极学习贯彻省编委领导

批示和罗昌平主任讲话精神

 

824上午,综合处召开了支部全体党员会议,深入学习讨论省编委领导批示和罗昌平主任在省编办全体人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上,大家踊跃发言,分别交流了学习的收获体会,并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检查了在思想、学习、服务、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措施。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省编委领导批示既是对省编办近期工作的充分肯定,又是对省编办今后工作的殷切期望,大家在倍感自豪、深受鼓舞的同时,更觉得任重而道远,要加倍努力,不能懈怠;罗主任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全面深刻,语重心长,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大家表示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落实,一致认为贯彻落实省编委领导批示和罗主任重要讲话精神,一是要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

                            (综合处提供)

 

各地编办认真组织学习

《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近日,六安蚌埠、安庆、宿州、寿县等地编办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中央纪委近日印发的《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各地一致认为,中央纪委适时颁布《解释》,充分体现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反腐倡廉和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要求,《解释》归纳概括了机构编制工作违纪行为,明确了应当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条款。《解释》的出台填补了机构编制法治建设中的制度空白,使处理机构编制违纪行为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对于进一步加大机构编制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机构编制部门的每位同志都要认真研读《解释》,准确把握《解释》的规定和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机构编制纪律的宣传力度,使党员干部提高机构编制意识,自觉约束自身的机构编制工作行为,自觉防范和纠正机构编制违纪现象。当前要围绕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12310”举报电话投诉受理工作,认真做好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六安蚌埠、安庆、宿州、寿县编办提供)

 

诵读经典 讴歌祖国

——泾县编办参加《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比赛

 

为了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812泾县编办积极组队参加宣城市组织的《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泾县区选拔比赛,经过激烈的角逐,泾县编办荣获“组织优秀”奖和公务员组“团体”一等奖。

《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泾县区选拔比赛前夕,该办作为县语言文学委员会成员单位,将参赛组织筹备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挖掘、发现局职工的诗情才艺,营造了喜庆建国60周年浓厚的氛围,充分体现局职工的使命感和主人翁责任感,激发职工的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整个参赛活动以党支部组织领读为主体,以家庭助读为辅助,以广大职工广泛参与为目的的三结合模式,充分展示编制部门的精神风貌。

(泾县编办提供)

 

 

 

 

 

 

 

 

 

 

 

 

 

 

 

 

 

 

 

 

 

 

 

 

 

 

本刊邮箱:sbbxxbs@163.comxxbs@ahjgbzw.gov.cn

发:各市编办。

抄送:中央编办,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

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编委领导。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9印发

共印350

上一条: 2009年第9期
下一条: 2009年第11期